本報通訊員 呂進科 楊信良 本報駐溫州記者 苗麗娜
  這兩天,微博上有條消息被炒得火熱:溫州樂清有位患者錯拿了同名同姓病人的病理檢查報告單,被誤切了三分之二的胃。
  報告單怎麼會拿錯呢?做手術的醫院為什麼沒有發現問題?這個責任在誰,賠償問題該怎麼辦?昨天,記者進行了多方核實。
  遇上同名同姓,病人拿錯報告單
  胃炎錯認為胃癌,誤切了三分之二的胃
  3月4日,家住樂清的陳老太來到樂清市人民醫院治療胃病,當天老人在醫院做了胃鏡和病理切片。當時,醫院告知,病理切片的報告單需要幾天后才能領取。
  幾天后,老人又來到醫院取回了自己的病理切片報告單,但讓人意外的是,報告診斷老人患有“(胃竇)腺癌”,需要儘快手術。
  著急的家人把老人送到了溫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並提供了樂清市人民醫院的這份報告單以及相關的病理切片。3月17日,溫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對老人實施了手術,切除了三分之二的胃。
  然而,讓人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就在這時,有一位病人也來到樂清市人民醫院領取病理切片報告單,卻發現報告單和病理切片已經被人取走了。
  更巧合的是,這位病人跟陳老太居然同名同姓。除了姓名,兩張報告單還有不少相似之處:性別相同——女,科別相同——消化內科,報告單的診斷日期相同——3月7日。但兩張報告單的區別也很明顯:一張病人的年齡為73歲,另外一張病人的年齡為65歲,前者病理診斷為(胃竇)腺癌,後者病理診斷為(胃竇)黏膜慢性輕度淺表性胃炎。
  醫院方面這才醒悟過來,陳老太先前拿走的其實是另外那位病人的報告單,她得的也不是胃癌,而是胃炎。
  但此時,木已成舟,陳老太已經做完了手術,三分之二的胃已經被切除。
  樂清市人民醫院承認管理確有漏洞
  溫醫二院表示手術按正常流程實施
  樂清市人民醫院邵去非副院長承認,確實有病人拿錯報告單導致被誤切胃的事件,相關事宜還在進一步協調中。
  據瞭解,樂清市人民醫院的病理報告單一般都是打印好之後放在導醫台,患者領取時一般都要出示身份證,但考慮到實際情況,為了方便患者,如果直接報上姓名一般也會直接給予。巧就巧在,陳老太和另外一名病人同名同姓並且在同一天做了胃鏡檢查,這才出現了拿錯的情況。“太巧合了,以前從來發生過這樣的事情。”
  邵去非承認在流程管理上確實存在著漏洞,他表示,事發後,醫院對此做出了修正,必須核對化驗單和病歷才能取報告。
  為陳老太實施手術的溫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則表示,手術是按照正常流程來實施的。
  該院醫務處趙處長透露,陳老太3月11日入住該院,3月17日實施手術。根據浙江省衛生廳有關文件精神,同級醫院之間可以互認檢查結果,並不需要複檢。溫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屬於三級甲等醫院,樂清市人民醫院屬於三級乙等醫院,按照規定,檢查結果是可以互相承認的,樂清市人民醫院的檢查結果可以作為溫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對病人進行相關診斷和手術時的依據,換句話來說,“附二醫在這方面並沒有違反衛生部門相關規定。”
  當然,在動手術前,醫生必須核對確認病理切片報告單和病理切片標本,但由於陳老太的這兩項關鍵材料顯示她患有胃癌,而唯一可以證明這兩份材料有誤的年齡問題恰恰又不是手術主要核對的信息,醫院也就實施了手術。
  另一方面,在手術過程中,醫生事實上也無法從打開的胃中察覺出胃炎和胃癌的細微區別,這以上種種,最終導致陳老太的胃被切除了三分之二。
  醫患雙方在賠償金額上存在分歧
  尚未就賠償等後續處理達成一致
  記者昨天試圖聯繫陳老太的家屬,但一直沒有得到回應。
  據稱,幾天前,家屬方面已經與樂清市人民醫院有過協商,但是雙方並未就賠償等後續處理達成一致。
  樂清市人民醫院邵去非副院長表示,院方希望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解決本次糾紛。之所以沒有採取調解的方式來解決問題,是因為雙方在賠償金額上面存在一定分歧。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本次糾紛的金額不止10萬元,而後續的治療費用目前也無法評估,本次糾紛的責任也是多方面的。
  溫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醫務處趙處長則介紹,病人家屬得知在樂清市人民醫院拿錯病理切片報告單做錯手術後,也曾向醫院反映過這一情況。醫院已告知家屬可向醫院提交相關書面材料要求調查,不過到目前為止,家屬並未向院方提出要求。
  (原標題:報告單拿錯,毛病搞錯手術做錯,胃切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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