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4月15日訊(記者 王彬)《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將於今年6月1日起施行。記者瞭解到,我省將實行劇毒、高毒農藥實名購買等制度,從源頭上杜絕農產品安全事件發生。規定明確,我省將實行劇毒、高毒農藥限制區域銷售、使用制度。在蔬菜、瓜果、茶葉、中草藥材等特色農產品生產區域和飲用水源地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野生動物集中棲息地以及當地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重要區域內,禁止銷售、使用劇毒、高毒農藥。
  另外,我省將實行劇毒、高毒農藥實名購買制度。購買劇毒、高毒農藥的,必須出示個人身份證明或者其他有效證件,說明實際用途;劇毒、高毒農藥經營者應當向購買者如實說明產品用途、使用方法、中毒急救措施和註意事項等,並要求購買者退回劇毒、高毒農藥使用後的容器、包裝物。
  又訊(記者 李小夢)市林業局日前組織開展了違規使用國家禁限用農藥專項整治活動,嚴查我市重點產區果樹等重點樹種禁限用農藥使用情況,活動將一直持續至今年底。活動期間,市林業局工作人員將深入重點產區園區,嚴查板慄、核桃、棗等重點樹種禁限用農藥使用情況,並積極協調配合工商、質監等相關部門,儘早處理問題,對銷售禁限農藥的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原標題:我省劇毒高毒農藥6月起須實名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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